打造红船旁法院铁军 | 嘉兴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
9月2日,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,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,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。
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姚海涛强调,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,不仅是人民警察发展史上的重大标志性事件,也是我国政法事业发展史上的重大标示性事件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全市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,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,深刻领会训词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,坚持学以致用,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为服务大局、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,加快打造实现具有嘉兴法院特色的重要标志性司法成果,努力为建设“重要窗口”中最精彩板块护航添彩。
姚海涛指出,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职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。近年来,嘉兴两级法院广大司法警察自觉扛起红船护旗手的使命与担当,忠于职守,依法履职,有力地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安全,切实维护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,为嘉兴法院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要以训词精神为指引,坚决落实“对党忠诚、服务人民、执法公正、纪律严明”的要求,坚持政治建警、改革强警、科技兴警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,不断提升司法警察履职能力,打造红船旁法院铁军。
连日来,嘉兴两级法院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热潮,大家纷纷表示,作为革命红船起航地法院铁军,要带头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训词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,忠于职守,勇于担当,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,争当红船护旗手、司法排头兵。
司法警察学习进行时
嘉兴中院
嘉兴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安保大队 徐佩君:观看授旗仪式,聆听总书记训词是精神上的又一次洗礼和思想上的又一次升华,作为这支队伍中的一名司法警察,我将永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训词,立足本职,踏实工作。
南湖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潘 凯:作为新时代的司法警察,我将用我的善良、责任和担当践行我的初心和使命。
秀洲法院法警大队 封 佳:我愿用我的青春为党、为祖国、为人民,做法律的忠诚卫士。
嘉善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吴中梁:我将把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严格要求和殷切期望,体现在每一次的警务任务中,为警旗增添新的光彩。
平湖法院法警大队 李 晓:作为一名司法警察中的新警,我将以警旗为指引,以习总书记训词为号令,把“对党忠诚,服务人民,执法公正,纪律严明”永记心头。
海盐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钟生泉:我将带领大队以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,过硬的专业本领,严明的纪律作风,真正将训词精神融入血脉、植入灵魂,指导实践,推动工作。
海宁法院法警大队 陆 帆:我将把训词精神转化成实践行动,在平凡的司法警察岗位上克己奉公、甘于奉献,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。
桐乡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 雷:总书记的训词,是鼓舞、更是鞭策,我将以更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于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、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工作目标。
编辑丨汪思聪审核丨田舍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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